公告日期:2017-09-20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3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9月19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87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2.12元/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年9月19日为授予日,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287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9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9月2日至 2017年9月11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9月1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9月19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17年9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综上所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授予287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9月19日。
2、授予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287万股。
3、授予人数: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为89人。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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