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0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2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 9月1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7年9月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法定披露媒体进行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就核查对象自公司2017年3月17日上市之日起至2017年9月2日止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2017年9月5日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
卖变动证明》,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9月2
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自公司2017年3月17日上市之日起至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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