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作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集团”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就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许来正,男,中国国籍,1974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西北郊国家储备库会计,2000
年 9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北京中企华君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北京中立鸿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8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汇
亚昊正(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5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海
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权益合伙人;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长春海
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北京天助
畅运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汇通集
团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3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任期内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5 5 0 0 否 2
在上述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均规范、合理行使投票表决权,投赞成票
5 次,反对票 0 次,弃权票 0 次。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在召
开会议前仔细审阅会议资料,主动获取并了解相关背景信息,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中发挥作用,2023 年度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听取内部审计2022 年度工作情况和 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共 10 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把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