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董秘:你好!根据公司披露,2021年6月、2022年4月分别以每10股3元、2元进行红利分配,但通过天扬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2020年12月入股)只在2023年前后拿到了两次每10股1元,共计每十股2元的分红,剩余的每10股3元的红利并没有分配给员工?根据公司披露,国家税务局的规定,该分红并不属于天扬投资的收入而是属于持有人员工的收入,公司已依法为员工缴纳了所得税,请问天扬投资何时向分配员工已纳税剩余每10股3元的红利? 【答】
万丰股份: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天扬投资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天扬投资的分红决定权由天扬投资的决策层决定。谢谢!¶¶2024-04-25 15: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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