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0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辉,男,汉族,1971 年 8 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国注
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渤
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本人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 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 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 席 3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 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 事项,本人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 意见,提高了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本人充分发表了自己 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独立 大会情况
董事 应出 亲自 以通讯 现场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应出 亲自
姓名 席次 出席 方式出 出席 出席 次数 两次未亲自 席次 出席
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数 次数
李 辉 3 3 2 1 0 0 否 1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3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履职,
组织召集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不断优化董事会、管理 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议 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 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 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会议召开后,持 续跟进相关议案的执行进展,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次数 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次数
李 辉 2 3
1.提名委员会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发表意见 审议
结果
审议了以下议案:
提名委员会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 通 过
2023年第一次会议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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