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渤海轮渡资讯
2024-04-09 2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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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0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有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董华先生、何贵才先生、汪民
生先生。其中,董华先生在 2023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何贵才先生、汪民生先生在 2023 年
度任职时间均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
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董华先生、何贵才先生、汪民生先生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董华先生、何贵才先生、汪民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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