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渤海轮渡资讯
2024-04-01 18: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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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2


证券代码:603167 证券简称:渤海轮渡 公告编号:2024-006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提议
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现金分红的提议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辽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基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定以及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信心,为提升股东利益回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股东建议提高公司2023年度分红比例,并提议2024年现金分红计划,具体提议如下:

(一)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提议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以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元(含税)。
(三)提议公司2024年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如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2024年四季度可实施一次特别分红,现金分红不低于1亿元(含税)。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将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本股东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在收到上述股东分红安排提议函件后,公司结合经营发展规划和今后经营预
测分析,认为该提议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可实施性。公司计划将上述分红提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积极推动上述提议获得审批通过。

上述分红安排为股东提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的相关行动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并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信心、良好的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回报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公司将持续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行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主要措施包括:

(一)做强客滚运输产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将紧抓国家交通强国战略重要机遇,保持战略定力,强化战略思维,把握战略主动,做强客滚运输产业,服务国家辽鲁海上重要通道,全力打造国际一流客滚运输企业,争当交通强国开路先锋。

公司将继续秉承“安全、高效、至诚、和谐”的企业核心价值观,立足国家战略和地区发展,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倾力打造“真情相伴 海上家园”服务品牌。

(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注重投资者交流及合理回报

公司将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努力提高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积极建立公开、公平、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渠道,继续通过 “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专线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积极沟通。形成定期沟通机制,主动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建立投资者建议反馈机制,对于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及建议,及时传递给管理层。

公司将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坚持为投资者提供可持续、相对稳定的现金分红,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各项举措的实施进展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企业市场形象。
特此公告。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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