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0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9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经于2018年7月30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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