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5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48,92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21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1,742.2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4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3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0,440.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440.2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720.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61,845.89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51,101.5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6,322.40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0,744.30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39,896.3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9.3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9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的累计利息收入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44,467.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10,258.48万元;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余额0.18万元;募集资金定期及协议存款余额33,9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258.6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桂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建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1)以及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194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453813000018010041944 179.04
合计 -- 179.04
注: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1)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分别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建行桂林分行、交行桂林分行、兴业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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