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0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及到期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的通知,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将部分到期质押的股份进行股票质押购回交易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及风险应对措施
(一)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福达集团于2017年7月14日将其持有的公司49,234,4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至2018年7月13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
2016-066)。
2018年1月11日,福达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6,8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
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 2018年1月
11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7月13日。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为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福达集团于2017年8月2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4,209,5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至2018年8月27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
号:2017-075)。
2018年1月11日,福达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6,9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7%)
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 2018年1月
11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8月27日。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为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3、福达集团于2017年9月18日将其持有的公司35,370,6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至2018年9月17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8)。
2018年1月11日,福达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6,9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7%)
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 2018年1月
11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9月17日。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为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二)风险应对措施
福达集团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对其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福达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福达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具体情况
福达集团于2017年1月16日将其持有公司26,334,270股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质押
期限至2018年1月16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福达集团
分别于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2月25日对前述质押办理了补充质押4,600,000股、
2,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7-096、2017-110)。
福达集团于2018年1月16日将上述到期的共计32,934,270股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购
回交易,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三、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福达集团共持有本公司412,408,01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66%,
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福达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17,612,054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65%,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7.01%。
公司将根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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