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165:荣晟环保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荣晟环保资讯
2018-09-17 17: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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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18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53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30日、9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充分落实员工激励,经公司与激励对象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将对首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1人共计259万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9,942,000股变更为177,352,000股。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交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2018年9月18日起45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张岸平



(4)联系电话:0573-85986681



(5)传真号码:0573-85988880



(6)邮政编码:314213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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