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金通安益第二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怎么没有发布进展 【答】
万朗磁塑: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对于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监会2024年5月24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应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法》对大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无相关披露要求。感谢您的关注!¶¶2024-12-23 10: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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