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133:碳元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ST碳元资讯
2018-11-12 17: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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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13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3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元科技”、“本公司”或“公司”)独立董事金力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金力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金力先生,男,出生于1973年,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碳元科技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金力先生在公司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期间,就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29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月29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3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序 议案名称





1 《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2 《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报》披露的《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7)。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金力先生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18年11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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