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129:春风动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修订)的公告
春风动力资讯
2018-12-05 15: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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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06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
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
拟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预案价格区间,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5、若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部分A股股份,预案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于2018年12月04日召开的第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二)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当前公司股价未能正常体现公司的实际
价值。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2元/股。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数量: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按照回购总金额上限
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2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454.54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
量。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条件下,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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