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128:华贸物流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华贸物流资讯
2015-06-17 15:33:39
  • 点赞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5-06-18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5-022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上述事项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华贸物流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01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66元,共募集资金66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法定信息披露费、股份登记及交易所上市费用、印花税等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9,820,815.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2)验字第60468585_B01号《验资报告》。

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7号)。

公司已于2015年6月12日如期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的

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还款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开户银行。上述事项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9号)。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仍然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不会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三、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0,000万元,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继续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作出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安排,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并在到期后及时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华贸物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华贸物流为此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