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3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公司拟提交至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房产租赁续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现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继续向翠微集团托管、租赁相关房产,是基于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持续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成荣 戴稳胜 张伟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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