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6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原执行本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考虑到公司审计需求的连续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08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3、业务规模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03.7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722.59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0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 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1,000 万元,拟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 亿元。计提的职业风险金100 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公司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爱雅,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0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4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静,2019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2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3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红卫,2007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拟开始为
公司提供质量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 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公司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费用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两年(2021年-2022 年),此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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