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翠微股份资讯
2023-08-29 15: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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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3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CUIWEI TOWER CO.,LTD.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9 月 15 日


目 录


股东大会须知......3
股东大会议程......4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8

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 2023 年 9 月 14 日 17:00 时前到公司办理参会
登记,并需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3:45 分前到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大厦 B 座六层前台办理签到登记,未办理签到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能参加会议表决。

四、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需发言,应提前进行登记,由主持人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五、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需按会议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 2023 年 9 月 15 日交易时段内进行投票。现场会议
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及见证律师计票、监票。

六、本次会议的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第 2 项议案为一般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七、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时

会议地点:翠微大厦 B 座六层第一会议室
主 持 人:董事长匡振兴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及列席人员情况
二、宣读股东大会须知,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六、宣读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北京市委、海淀区委关于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一章 总则

第 2 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
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第五章 党的委员会

第 98 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简称“公司
党委”)和中国共产党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公司纪委”)。董事长、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配备一名主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经选举产生。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任命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

第 99 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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