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1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 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估算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23】第 1198 号
(共一册,第一册)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目 录
声 明 ...... 1
摘 要 ...... 3
一、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5
二、评估目的......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7
四、价值类型......11
五、评估基准日......11
六、评估依据......11
七、评估方法...... 1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7
九、评估假设及限制条件...... 19
十、评估结论...... 20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21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3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24
附 件 ...... 26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估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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