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翠微股份资讯
2023-04-28 17: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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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10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3、业务规模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丛存,2010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从事

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静,2019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2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3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慧艳,2004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

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意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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