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6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86,274,132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86,274,132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1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8 号)同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荣泰”)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000,000 股,并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1,404,74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8,595,253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 86,274,132 股,涉
及限售股股东 9 名,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3.72%,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8 月 1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1,404,74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8,595,253 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 2023 年度实施权益分 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 元(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3 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280,000,000 股增加至 363,742,15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73,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90,742,15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相关文件,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承诺人 承诺内容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持有
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
过上海聪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杨引萍、 三、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唐万明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
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
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
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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