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113:金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金能科技资讯
2017-04-19 00: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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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19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金能科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4月28日(T日),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投资者



在2017年4月2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对初步询价的拟申购总量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列后,如高于某一价格的拟申购总量小于10%,但包含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总量大于等于10%,则该档价格为临界价格,高于临界价格对应的申购量



将被全部剔除,报价等于该临界价格的配售对象按“申购量由少到多,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早”的原则依次剔除,直至剔除总量首次超过拟申购总量的10%。当临界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数量可不再剔除,此时剔除最高报价的比例可以低于10%。



当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5月3日(T 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5月3日(T 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的安排”。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主承销商包销的股份数量上限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对应的股份数量上限为2,319万股。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



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重要提示



1、本次金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数量不超过7,730万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11.44%,发行后总股本为不超过67,593.9455万股。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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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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