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认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通知明确,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以下统称“分红不达标”)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
活的不耐烦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