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对2017年表现好的光伏领跑者基地给予3个共150万千瓦等量规模连续建设作为奖励激励。
按照“通知”,满足条件和要求的二期、三期领跑者基地都可以针对150万千瓦奖励规模进行自愿申报,其中在领跑者项目建设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将给予加分。获得奖励的基地仍然可以继续申报即将到来的第四期领跑者基地项目,但是不再获得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