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嘉时代”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就汇嘉时代为全资子公司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吉汇嘉”)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汇嘉时代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昌吉汇嘉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办理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业务,期限一年,公司拟为其提供人民币一亿元净敞口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师银郎
经营范围: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
粉)(液体乳,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乳制品);保健食品、食盐、音像制品、图书、卷烟;零售日用杂品、服装、鞋帽、纺织品及针纺织品、洗涤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钟表、眼镜、五金家用电器、皮具、箱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照相器材、花盆栽培植物、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陶艺制品彩绘服务;广告制作(法律、法规有专项审批规定的广告项目除外);普通房屋租赁服务;城市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昌吉汇嘉为汇嘉时代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3,358.44万元,负债合计15,960.3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398.0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58,705.49万元,净利润3,048.10万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资产总计36,383.31万元,负债合计17,144.9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9,238.33万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44,096.55元,净利润1,840.26万元。
(2017年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壹亿元整(净敞口);
担保期间: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汇嘉时代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105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105万元。本次担保实施后,汇嘉时代对外担保额亦不会超过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五、决策程序
汇嘉时代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昌吉汇嘉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昌吉汇嘉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意昌吉汇嘉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办理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业务,期限一年,公司为其提供人民币1亿元净敞口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汇嘉时代审议上述担保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对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汇嘉时代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汇嘉时代《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被担保人昌吉汇嘉为汇嘉时代全资子公司,汇嘉时代对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能实施有效控制,不会对汇嘉时代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宁 李雪斌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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