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0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住所:杭州市西湖大道 193 号二层、三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7,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人民币 4.84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每股发行价格 销商)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询价,
根据询价价格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或者按照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 2019 年 8 月 21 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58,000 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
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
的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但并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
票影响其控股地位。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其所持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价(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 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后的价格为基数),且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
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或者发
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
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实际控制人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
公司以及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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