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众鑫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559,7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733.21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657.7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075.4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4〕382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原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年产 10 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 68,188.40 68,188.40 38,000.00
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
2 年产 10 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 40,462.15 40,462.15 14,075.44
餐具项目(来宾众鑫一期)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175.89 15,175.89 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
合计 153,826.44 153,826.44 57,075.44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途径解决。
根据《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已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进行投入。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21,280.2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 调整后拟 自筹资金 拟置换
项目名称 资额 投入募集 预先投入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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