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6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此前审议的额度人民币 5 亿元(含)的基础上再向各合作银行增加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7 亿元(含),本次新增银行授信额度后,公司(含子公司)2024 年度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前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各类信用业务融资最高余额不超过 5 亿元(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5 亿元(其中债务本金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5 亿元)提供担保,并在必要时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具体融资额度、期限、方式等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与银行协商后合理确定并以最终银行核定为准。上述所称“信用业务”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贴现、国际贸易融资、承兑、信用证、保函、承诺等各类银行信用业务,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业务种类以实际签订的信用业务合同为准;上述所称“担保”包括保证、抵押(包括第二顺位抵押)、质押等担保法律允许的所有担保类别。授权期限自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召开相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综合授信额度之日止。
二、本次拟增加的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建设项目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
司拟在 2024 年度原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的基础上,再向银行申请增加 7 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新增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与银行的洽商情况来确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授信银行的范围,调整各银行之间授信额度的分配,调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用信额度等。
三、相关期限及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新增银行授信额度后,公司(含子公司)2024年度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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