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正裕工业资讯
2023-12-19 18: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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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0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3-048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3年12月14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华珍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竞价实施时,上市公司发出的《认购邀请函》中将要求认购对象作出承诺:参与竞价的合格投资者之间不得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规定的关联关系,不得主动谋求公司的控制权。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3,900.00万股(含本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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