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079: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圣达生物资讯
2022-08-08 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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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09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邮编 310007

电话:0571 8790 111 传真:0571 8790 1500

https://www.tclawfirm.com/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2H1187 号
致: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生物”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圣达生物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圣达生物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圣达生物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2 年 7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通知包括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地点、出席对象、审议事项、登记方法等内容。

(二)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 《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2 年 8 月 8 日(星期一)13:30
在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8 月 1 日。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为:

1.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5 名,共计代表股份 98,439,3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5033%,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名,共计代表股份98,193,616 股,占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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