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4-005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号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
1 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
派发事项。 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
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报及公司持续性发展的需要, 在制定利润 资回报及公司持续性发展的需要,在制
分配方案前应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社会公 定利润分配方案前应充分听取股东特别
众股东的利益诉求,科学研究当前及未来 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诉求,科学研究
宏观经济环境、货币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影 当前及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货币政策对
2 响,准确估计公司当前及 公司经营的影响,准确估计公司当前及
未来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利润分配政 未来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利润分配
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 (一)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
式;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 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
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 他方式;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
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
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 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 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股
润分配; 利政策目标为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如进行中期分红 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
的,中期数据需要经过审计。 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盈利,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常经营、未来资金需求计划及公司经营发 1、公司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未
展规划; 来资金需求计划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在弥补
亏损、提取足额的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亏损、
金后为正值; 提取足额的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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