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振华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振华股份资讯
2024-08-13 17: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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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14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9,016,166 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9,016,166 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09,016,166 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09,016,166 股,
其他种类股 0 股。 其他种类股 0 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公司股份,公司控股
子公司因公司合并、质权行使等原因持有公司
股份的,不得行使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并应当
及时处分相关公司股份。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
提供任何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外。
的附属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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