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飞储存:音飞储存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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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7: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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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3年5月9日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审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就审计计划和审计完成情况与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进行了有效沟通,充分听取并考虑了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的意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在立信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3)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4)立信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对立信相关资质与执业能力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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