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自查清单》,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任职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阮永平先生、金一政先生、苏孝世先生、徐裕建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阮永平先生、金一政先生、苏孝世先生、徐裕建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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