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3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79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18 - 2024/7/19 2024/7/19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6 月 5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
的股份 1,019,815,3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9 元(含税),预计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 80,565,415.65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化,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五号——权益分派》等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19,815,388×0.079÷1,026,955,265≈0.078(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78)÷(1+0)=前收盘价格-0.078(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18 - 2024/7/19 2024/7/19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崔维星先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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