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鹿山新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 号),截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
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3,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5.79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93,247,37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 46,037,735.85 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457,090.9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50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524,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数量
5,24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 10,911,509.4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3,088,490.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71 号)。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11,924.04 4,787.02
2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5,620.00 5,620.00
3 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 8,368.31 7,253.69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85.00 4,585.00
5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60,497.35 52,245.7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
402,248,695.90 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121,074,695.25 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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