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电气:科林电气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的提示性公告
科林电气资讯
2024-03-18 2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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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9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6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暨表决权委托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李砚如先生、董事兼总裁屈国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林电气”)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李砚如先生、董事兼总裁屈国旺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副董事长李砚如先生、董事兼总裁屈国旺先生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分别
与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网能”)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计划将持有的合计 7,244,42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19%),均不超过转让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25%,转让给海信网能持有;将其持有的剩余股份的合计 21,733,260 股表决权(占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57%)委托给海信网能行使。

本次转让前,海信网能通过二级市场持有公司 11,279,824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4.97%。2024 年 3 月 15 日,海信网能与李砚如、屈国旺、田晔、
张国玉、刘福海、刘煜、刘宇聪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述股东拟将其持有的科林电气11,592,410 股股份(其中李砚如-3,656,920股、屈国旺-3,587,500股、张国玉-1,261,060 股、刘煜-557,830 股、田晔-1,430,100、刘宇聪-288,060股、刘福海-810,940 股)转让给海信网能。李砚如、屈国旺的每股转让价格为25.5 元(另行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田晔、张国玉、刘福海、刘煜、刘宇聪
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23 元,转让总价款为 284,736,480 元。

转让后,海信网能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22,872,2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7%;海信网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44,605,494 股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64%。

二、上市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后,海信网能将取得占上市公司总表决权比例 19.64%的表决权,高于张成锁先生所持 11.07%表决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信网能属于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海信网能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低于 6%的股份,且暂无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海信网能在协议转让股份交割完成后,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名新一届董事候选人,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若海信网能后续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提名相关董事候选人,上市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则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信网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表决权股东。目前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后续如有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李砚如先生、屈国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李砚如先生、屈国旺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李砚如先生、屈国旺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海信网能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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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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