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01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9-003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03月0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307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2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23,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3,526,5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69,473,5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03月24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205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03月23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7年04月28日与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以及保荐机构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共有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其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0129230000000165 年产1.6万吨聚氨
份有限公司 司新港支行 酯泡沫稳定剂项目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5903567910604 有机硅表面活性剂
份有限公司 司南京迈皋桥支行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301015520006030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41 设项目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0129210000000246 年产1.6万吨聚氨
有限公司 司新港支行 酯泡沫稳定剂项目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5905215510704 有机硅表面活性剂
有限公司 司南京迈皋桥支行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相对应的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0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本次注销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人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注销前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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