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思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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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0: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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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邓德强)

本人作为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在 2023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并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履历情况如下:

邓德强,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7 年至 2020 年任南京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MBA 中心执行主任、会计学系主任。现任南京林业大学会计学教授、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理事、江苏省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分会委员、秘书长等。2018 年 3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工作,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对公司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年度审计等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本年度,本人依据规定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会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谨慎、负责地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次数

1 1 0 0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4 4 0 0

3、出席专委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 1 1 0 0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公司在 2023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3 年度,本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4、2023 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将在 2024 年度视情况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 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2023 年,本人除了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外,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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