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思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美思德资讯
2024-04-26 20: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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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并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担保事
项; 项和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财务资助事项;

…… ……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
除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上述股东大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第四十五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对独立董事要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
反馈意见。 ……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 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 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
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三)是否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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