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8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议案》,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第二期解锁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
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原为 98 名,其中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为 93 名,5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已离职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未达成,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 93 名激励对象不存在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主体资格是合法有效的。本次解锁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手续。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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