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1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2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12号)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23.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844.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20.00万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于2017年1月10日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03480435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3,089.8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1.05万元,累计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8,5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911.2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司分别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行分别签署《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人民币元)
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220010190010045301 30,757,174.09
公司常平支行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395070100119188888 84,879.05
大朗支行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769903221710588 8,270,322.10
常平支行
合计 39,112,375.2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相关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为提高短期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短期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用于购买该类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该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选购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授权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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