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通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如通股份资讯
2024-04-11 17:08:3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2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化运作,健全董事会运行体系,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重
大经营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资格

第四条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同时熟悉企业的经
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并了解公司的经营业务,具有与担任董事工作相适应的阅历和经验。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 146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
董事。

第六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
勉义务。

第七条 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第三章 董事的选任、补选、退任及报酬

第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

第九条 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董事可以退任;

1、任期届满。董事任期届满,自应退任。董事任期届满而来不及改选时,
延长其执行职务至改选董事就任时为止。

2、董事任职期间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即应退任。

3、辞职。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4、失格解任。董事当选后,如果出现《公司法》第 146 条第一款规定情
形之一的,应予解任。

5、董事连续二次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无行使职权能力,可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更换。

6、其他事由发生致使董事不适宜继续担任董事的应予解任。

第十一条 董事缺额达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大会补选。因缺额而补选
出来的董事,以补任原任期为限。

第四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

第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在法律、法规及本章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

10、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根据公司年度效益制定对经营管理层的奖惩办法;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7、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8、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
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