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8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17-052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公司碾子沟片区项目征收与补偿框架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公司碾子沟片区项目征收与补偿框架协议书>的议案》。
现就本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概述
为配合乌鲁木齐市老城区改造提升工程(沙依巴克区),经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老城区改造提升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协商,拟就公司位于该片区内的房产、土地及附属物(除温德堡外)等资产签署征收与补偿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沙依巴克区老城区改造提升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系本次公司碾子沟片区房产、土地及附属物征收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门。
(二)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系本次征收补偿工作提供异地安置的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第1页共4页
甲方:沙依巴克区老城区改造提升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乙方: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协议意向
公司同意甲方征收公司位于碾子沟征收片区内的房屋、土地及附属物(除温德堡外),并同意接受丙方提供的位于高铁新客站及蓄车场部分的异地安置。
(三)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范围涉及公司乌鲁木齐汽车站及周边房产、新德国际运输汽车站及库房、资产经营分公司库房、以及集团公司办公室等,征收的土地面积76,801.59平方米,房产面积45,651.09平方米。
(四)征收补偿安置
1、异地高铁客运站、蓄车场安置
(1)高铁站:地下一层9,957.22平方米、地上一层9,633.99平方米,地
上二层12,313.34平方米,合计面积为31,904.55平方米(最终以实际测绘数据
为准,由丙方形成详细测绘依据作为附件说明);建设用地面积27,614.8平方米。
(2)蓄车场部分:建筑面积 477 平方米,建筑层数 1 层;建设用地面积
18,050.00平方米。
(3)乙方选择的乌鲁木齐高铁客运站范围的其他资产。
(4)甲方丙方共同保证:甲方用于置换的丙方资产已经获得所有合法有效的规划建设等批准手续,及消防、竣工验收等手续,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也没有任何权利受限而影响置换的情形;丙方对该等资产拥有完整的权利,也不存在任何附加在该等资产之上的任何负债或义务,办理独立不动产权证,因办理不动产权证而产生的所有税费,与乙方无关。甲方丙方如有违反保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丙方应当全额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
因本次征收导致的公司停产停业损失,由双方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 第2页共4页
明确具体补偿标准并在正式合同上进行约定。
3、员工安置
因本次征收置换带来的员工安置事项,由双方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在正式合同上进行确定安置;被征收范围内的乙方职工医院一并进行拆除,由沙区政府报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4、搬迁费
甲乙双方均同意,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实际发生的搬迁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给予一次性支付。
5、征收过程及置换资产所产生的税费,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解决。乙方享受棚户区改造的所有相关优惠政策。
6、在征收过程中,在乙方迁入安置场地后,在建立旅游集散中心,申请城市配送车辆资质,发放全疆班线车辆,国际物流园300亩规划用地由市级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
(五)其他事宜
本框架协议签订后30日内,甲乙双方将进一步磋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签
署正式合同,正式合同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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