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山东华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山东华鹏资讯
2024-04-26 20: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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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
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推选了独立董事王攀娜担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解决公司的资金需求,拟向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 1.1 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超过 8%,同时,公司以合法拥有的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有效期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拟向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向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借款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开展,借款用途合理,有利于公司现金流的运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本次交易有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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