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陶冶,男,1989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
京邮电大学先进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博士毕业,南京邮电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师从黄维院士和陈润锋教授,获江苏省优秀博士毕业论文;随
后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Qi Jie Wang 教授课题组从事博士后研究。2018 年加入
南京邮电大学有机电子研究所进行有机光电材料与器件的研究。在 Nat.Commun.、J.Am.Chem.Soc.、Sci.Adv.、Angew.Chem.Int.Ed.、Research、Adv.Mater 等国际期
刊发表 SCI 论文 30 篇,被 SCI 他引 1900 余次。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和
青年等项目 7 项,并获得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一等奖等奖项。2023年 3 月至今,任山东华鹏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 3 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 10 次董事会会
议,亲自出席 10 次。应出席 2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 2 次;应出
席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 2 次;应出席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亲自出席 2 次。
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对重大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还通过公司专门委员会对分管事项展开了相应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 2023 年度修订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上述会议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工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情况。对会议议题的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以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 2023 年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因出售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石岛 100%股权被动形
成的对外担保已解除。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前述担保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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