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陶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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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17: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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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陶宁萍)

作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陶宁萍,女,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1993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上海海洋大学,现任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教授。兼任上海市营养学会理事、基础营养分会委员,食品营养与品质评价研究室负责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
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均向公司递交了《请假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公司治理情况,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因独立董事任职家数超过限制,吕勇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章孝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吕勇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人对补选独立董事相关材料、事项仔细审查,充分发挥了提
名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控股子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事项,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出建议。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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