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上午 11 时在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 733 号公司 8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采鹰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3)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9,832,011.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83,237,77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数量 7,600,000 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375,637,774 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 37,563,777.40 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 2023 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3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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