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曙光:中科曙光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中科曙光资讯
2023-04-17 19:56:11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4-18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委员会成员为:闫丙旗、郑永琴、徐志伟。

报告期内,委员会成员变更情况如下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闫丙旗 独立董事 离任 任期届满离任

戴淑芬 独立董事 选举 独立董事补选

报告期末,委员会成员为:郑永琴、徐志伟、戴淑芬。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本年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会
议,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编制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本年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会
议,审议了公司编制的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草案)等议案。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3.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本年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会
议,审议了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草案)等议案。我们认为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本年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
会议,审议了公司编制的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草案)议案等议案。我们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具体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和公司无关联关系,在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

报告期初,委员会与立信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为立信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经委员会评估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并经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本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设有内控审计部门,报告期初,委员会查阅了内控部门的年度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及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并就计划中具体人员安排等和立信进行了沟通。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亦未发现财务报告舞弊的情形,且公司
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有效的执行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本年,我们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