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亚普股份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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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16: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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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8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 ESG)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 ESG
等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至少应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公司董事会应根据相关规定选举产生新的委员补足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最低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战略与 ESG 办公室,战略与 ESG 办公室设在董事会
办公室,为战略与 ESG 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 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等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公司ESG等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分析、审议及监督,包括ESG政策、目标、战略、制度、报告、风险机遇等;

(五)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会议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做好战略与 ESG 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
有关方面的资料,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十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形成建议并提交董事会。
第十一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 1 次会议,由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
员召集和主持。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应指定 1 名委员代为履行职责。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1 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 1 名委员履行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十二条 两名及以上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
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会议,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不包括开会当日)通知全体委员。

第十三条 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可不受前述通知时限限制,但会议召集人应说明需要立即召开会议的原因。

第十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
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须有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每 1 名委员有 1 票表决权。战略与 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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